

作者:小编 2016-05-17 22:04:48
江西省财政厅日前下达市、县(区)发展奖励资金4.2亿元,对2015年税收收入增幅高、增量大的市、县(区)进行奖励。全省共有7个设区市、84个县(市、区)、13个园区获得奖励资金。
据悉,此次下达的奖励资金中,省对设区市本级奖励资金为0.38亿元,省对县(市、区)奖励资金为3.62亿元。市、县(区)发展奖励资金继续根据各地主体税种(增值税、所得税和营业税)收入增幅和增量(增幅占40%、增量占60%权重)进行分配。省对设区市所辖开发区等单位奖励资金为0.2亿元。
从2003年起,江西省财政坚持以“谁发展、谁受益、发展快、多受益”为原则,对市、县(区)进行奖励。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、保运转、保民生等重点支出,不得用于违规购买、更新小汽车,不得用于新建办公楼、培训中心,不得用于搞劳民伤财、不切实际的“政绩工程”、“形象工程”等。
对弄虚作假,骗取奖励资金的,不仅将收回奖励资金,停止其奖励资格,有关人员还将被追责。

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
400-600-3737
手机联系:13062625088
微信联系:13062625088
QQ 联系:746583727
地纬招商网-招商投资门户网站
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
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
线上招商推广,线下项目推介
为政府、园区、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
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
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-2 Copyright © 2022 www.zhongguozhaoshang.com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